业主有权回收住宅租赁吗?《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终止租赁法律详解
终止租赁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细节的重要环节。本文将详细解释香港《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中的终止租赁条款,帮助读者了解合法终止住宅租赁,以及CR109表格的重要性。
《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简介
《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IV部是关于住宅租赁的核心法规。该条例规范了业主与租客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租赁的建立、维持以及终止。业主和租客在处理租赁终止事宜时,必须严格遵守此条例,以避免任何法律纠纷。
终止住宅租赁的合法途径
固定租期租赁
固定租期租赁在租期届满后自动终止。如果业主或租客需要提前终止,双方必须同意并在租约中明确列出提前终止的条款。
定期租赁
- 每年租赁:可以提前至少半年的通知,在租赁的一年期届满时终止。
- 每月租赁和每周租赁:需提前一个完整周期的通知,并在该租赁周期届满时终止。
CR109表格
CR109表格是业主在新租出或重订租赁协议时需提交的通知书。该表格的提交对于确认租赁协议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业主需在签订新租赁协议后的30天内提交表格 CR109,并缴付310港元的费用。更重要的是,未经署长批署的租赁协议,业主无权采取法律行动以追收租金。
CR109表格的 的填写指南
- 在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网站下载CR109表格
- 物业资料:提供物业的详细地址。
- 租赁日期:填写租赁期以及租赁种类。
- 租金资料:包括单位租金、管理费、家具、免租期、差饷及地租
- 租客资料:填写租客全名及联系地址。
- 业主声明:填写业主全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号码,并提供业主签名。
- 递交表格:将填妥的表格 CR109 邮寄或亲自递交至差饷物业估价署的办公地址: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
业主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终止租赁的权利
业主在某些情况下有权终止租赁,包括但不限于租客违约、物业需要进行重大维修等。但业主必须依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进行合法终止:业主需在租金缴付期后的7日内,给予租客不少于30日的书面通知,说明未缴租金的情况,告知租客在30日内缴清租金,否则将终止租赁。此处可以免费下载终止租约协议书。
没收租赁的条件
业主可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IV部在以下情况下没收住宅租赁:
- 未按时缴交租金:租客未在到期的15天内缴交租金。
- 不道德或非法用途:租客将处所用作不道德或非法用途。
- 造成不必要的烦扰:租客造成不必要的烦扰、不便或骚扰,包括持续逾期缴交租金。
- 未经同意改动结构:租客未经业主同意而改动处所的结构。
住宅租赁的认定和证明方法
业主和租客都可以向差饷物业估价署或土地审裁处申请住宅证明,提供相关文件并支付所需费用。申请过程中,需提供物业的详细信息和租赁协议副本。
申请发出证明书
业主或租客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申请主要用途证明书(TR4D),以证明该物业的主要用途。此项申请的费用为港币3,850元。
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裁定
租赁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裁定该物业的租赁是否属于住宅性质。土地审裁处将根据条例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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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住宅租约的常见问答
租约到期,业主可以赶租客吗?
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业主在租约到期后若希望收回房屋,必须提前给予租客合理的退租书面通知。通常需要至少30天的通知期。未能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业主不能强制赶走租客。
业主或租客可以提前终止租约吗?
是的,业主或租客可以提前终止租约,但需依据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业主需在限期后7日内,给予租客不少于30日的事先书面通知。租客则需在提前终止前,向业主提供书面通知并获得业主同意。
没钱缴房租时,租客该怎么办?
当租客无法按时缴交租金时,应及时与业主沟通,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若长期无法缴租,则需考虑提前终止租约或寻求法律援助,以免遭受法律制裁。
如何撰写终止租约协议通知书?
LetsGetHome提供一个免费的终止租约协议样本,业主或租客可以自由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完成退租。